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招生项目
我校2023年保送录取运动员面向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艺术体操、击剑、跆拳道、赛艇、皮划艇、水球、铁人三项、帆船、棒球、垒球、攀岩、柔道、摔跤、跳水、体操、围棋、国际象棋、象棋、高尔夫球等项目招生,根据报考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条 招收对象
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规定保送条件的运动员。
第三条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保送的运动员须在2023年2月1日-2月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电子照片(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保送的运动员需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我校将对保送运动员进行综合考核。
(二)运动员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3月1日-3月10日)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第五条 录取政策
(一)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而定。我校保送运动员录取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二)我校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对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待教育部批复后,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单招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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